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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前沿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信息来源:中国福建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进一步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服务消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顺应群众期盼,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我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有效供给,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培育发展动能。

  二、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围绕我省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服务结构、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扩大全省幸福产业服务消费的总体规模。

  (一)升级旅游消费

  1.加快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省。按照旅游规划全域覆盖,旅游产品全域构建,旅游要素全域配套,旅游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旅游营销全方位推进,旅游市场治理全省联动,旅游改革全面创新,生态旅游资源全域保护,旅游发展全民参与和成果全民共享等“九个全”的要求,加快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省建成10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2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进一步扩大精准营销和市场推广,提升景区景点知晓度。实施重点景区提升工程,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全省100家4A级以上景区建设服务水平。打造一批旅游风景道,推动武夷山、古田等5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休闲驿站,新建和改建4A级以上景区停车场和公交站30个,景区游步道25条。新建一批旅游厕所,到2020年实现全省A级旅游景区厕所“全域覆盖、数量充足、实用免费”。实施导游服务提升工程,组织1000名优秀导游员开展专项培训。开展“金牌导游”和“金牌讲解员”评选,力争每个5A级景区至少配备1名“金牌导游”或“金牌讲解员”。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创建10个休闲集镇和177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培育和建设5个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选择10个符合举办条件的建档立卡旅游扶贫重点村推动“农旅对接”,带动优质农产品销售。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综合治理,提升乡村旅游道路、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水平。实施智慧旅游提升工程,构建全省智慧旅游平台,优化“笨游”APP功能,在全省试点推出3家智慧旅游示范基地。实施旅游产品提升工程,推动“旅游+”,创建10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5家康养、体育旅游休闲基地。注重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突出“游岛玩海”概念,重点打造平潭国际旅游岛,提升东山岛、湄洲岛等一批海岛。积极发展研学旅游、老年旅游,持续开展“港澳台青年学子来闽修学旅游”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壮大我省旅游产业,不断扩大“清新福建”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省旅发委、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文化厅、卫计委、体育局

  2.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对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允许拖挂重量不超过2.5吨的中置轴旅居挂车上路行驶,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旅居挂车准驾管理制度。支持旅居车营地项目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外的项目,其公共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功能区可与农村公益事业合并实施,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项目,用地应依法办理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已供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支持旅游景区开发新建多功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促进旅游景区消费结构升级和旅游业态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财政厅、旅发委

  3.加快厦门邮轮码头泊位改造,进一步完善邮轮码头基础设施;在全省沿海具备条件的区域合理规划布局和启动邮轮泊靠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启动编制福建邮轮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包租邮轮旅游业务。支持海运企业推进近海游轮快速客运旅游。积极争取厦门市试点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经厦门入境15天免签政策。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旅发委、国资委、公安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相关设区市政府

  4.建设一批沿海公共游艇码头、避风塘或水上运动中心。扶持游艇装备制造企业,支持游艇生产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支持厦门建设游艇帆船国际展销中心,提升中国(厦门)国际游艇展览会和帆艇赛事规模和水平。支持沿海地区开发海洋文化和一线历史古迹文化旅游。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游艇设计与制造专业、游艇学院,鼓励游艇运动进校园。试点开展游艇租赁业务,开放两岸游艇通航互访。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体育局、旅发委、经信委、公安厅、教育厅、发改委、质监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相关设区市政府

  5.出台促进低空飞行旅游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支持有关企业试点探索低空飞行、水上飞机、直升机飞行体验等旅游项目,创建10个体育旅游休闲基地。以群众基础、市场发育较好的户外运动旅游为突破口,重点发展山地户外旅游、水上运动旅游、汽车摩托车旅游、航空运动旅游、健身养生旅游等康养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优先推动重点区域体育旅游发展,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鼓励旅行社结合国内体育精品赛事活动开发体育旅游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

  责任单位:省旅发委、体育局,民航福建监管局

  (二)创新文化消费

  6.推动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方式,走“专、精、特、新”之路。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给予扶持。发展连锁经营和构建网络发行平台,推动线上营销与线下体验互动协调发展;创新文化便民服务,推动全民阅读。支持有实力的省属文化龙头企业实施连锁经营项目,打造以图书连锁超市为核心,集文化展示、体验、教育培训、动漫体验、创意文化用品销售、影剧院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图书零售业态和文化综合体,推动业态升级,按照“一校一品”参与高校书店品牌建设。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成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文改办、财政厅

  7.在有条件的城市稳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加快全省剧院联盟票务系统建设,扩大优质商业演出、高雅艺术演出消费覆盖面。加快已落地电影院线的延伸覆盖和影院建设,支持省属国有院线加快改造升级。培育新兴文化消费热点,推动传统媒体通过视听交互技术增强数字阅读体验。支持同类文化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文化消费服务联盟。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文改办、财政厅

  8.适时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2017年确定5~6家地市级博物馆作为省级文创试点单位。鼓励各级文博单位加强与第三方文创企业合作,共同开发文博创意产品。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9.落实《福建省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网游、互联网电视、移动多媒体及文化电商等文化新业态,培育6~10家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互联网文化企业,重点支持实施10~20个互联网+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抓好互联网出版机构主题精品出版,打造具有海峡两岸地缘特色的新型数字阅读传播服务平台,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创作生产,重点扶持我省优秀原创节目、重大宣传项目、台网融合案例、传播创新产品、重点推广项目、优秀内容管理项目、优秀研究成果等七类项目。推动民族原创网络游戏精品创作,力争更多作品入选“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文改办、新闻出版广电局、经信委、数字办

  (三)促进体育消费

  10.培育体育类社团组织的自生能力、自转能力和服务能力,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单项体育类社团组织和俱乐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培训基地。鼓励具备条件的省级竞技运动队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职业化运动队,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职业化、产业化发展。鼓励各地设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投资发展体育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职业体育,允许社会化培养的运动员拥有参加省级赛事资格,鼓励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并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和国际赛事。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完善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办法,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进一步丰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各地举办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赛事。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财政厅

  11.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利用课余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向社会有序开放。省级财政建立和完善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的补助政策,并逐步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管理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鼓励推进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提升场馆运营效能。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

  12.加大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不断优化相关产业结构,鼓励相关企业研发生产运动鞋服、运动装备等,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经信委、发改委、住建厅、国土厅、财政厅、水利厅、旅发委,民航福建监管局

  (四)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13.落实福州市试点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具有税优健康险业务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积极拓展税优健康险业务,进一步扩大承保覆盖面。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医保办、地税局,福建保监局

  14.推进我省3个国家级和33个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创新医养结合模式,加大政策和金融扶持力度,打造福建特色医养融合发展行业龙头企业和典型示范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为全省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提供示范。鼓励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兴办护理型养老机构,推动“互联网+”在医养融合中应用。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省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医保办

  15.促进医疗卫生与旅游行业合作。打造一批以健康、养生、休闲为核心的产业园、旅游城镇、度假区等示范基地。充分利用山海优势和特色中医药资源,开发健康检查、养生、旅游一体化服务和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推动我省中医药老字号等成熟的中医药产品以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种方式,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制定出台促进养生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创建10个养生旅游休闲基地,培育30个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省卫计委、旅发委、发改委

  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23号),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加快建设中国康复产业研究院。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建立福建省中医特色康复技术研究与培训指导中心,开展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医疗器械及辅助器具的研发、转化、推广及应用。支持各地根据康复服务资源配置需求,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科技厅、人社厅、民政厅、教育厅,福建中医药大学

  (五)提升养老消费

  16.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福建

(作者:中国福建  编辑:ll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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