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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斌:黄金周是国民休假制度的初级阶段
时间:2017年10月17日信息来源:旅思马记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今年国庆中秋叠加形成8天长假,被中国旅游研究院称为“超级黄金周”。

  一、利与弊

  从1999年国庆节以来,“黄金周”长假引发了旅游热,其积极作用人们看得很清、谈得很多:激醒了国民主要是城镇居民的旅游意识,丰富了人们的休闲生活;促进了交通、信息、景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安全等服务设施的配套组合,推动了旅游产品的调整优化(如环城市休憩带的形成、乡村旅游的兴起、度假产品的出现),加速了旅游消费从单一观光型向观光+度假型的转变;加快了温、冷地区(西部地区、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旅游的开发、建设,促进了人流、消费流、资金流、信息流从中心城市向边远地区的流动,带动了城郊、农村和山区的发展提升了人们的生活品质;由上而下各级政府建立假日协调机构,推进部门联动,促进了“大旅游”格局的形成,提高了旅游行业的服务、协调和管理水平。这是“黄金周”曾经起过、现在还起一定作用的“功”、“利”所在。

  旅游休闲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及由此派生的不可储存性,决定了正确处理全天候旅游供给的刚性与消费需求时段间的弹性之间的矛盾极其突出。在未实行“黄金周”制度时,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自然气候造成的淡旺季问题。而实行“黄金周”制度后,人为造成的旅游供给设施的常年性、稳定性与“黄金周”旅游需求的集中性、跳跃性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黄金周”期间的供不应求与“黄金周”之后的供过于求周而复始地出现,长此下去将会损伤我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经营和消费基础。

  著名的景区景点“黄金周”内车水马龙、人满为患,实际上已成为一种破坏性经营。这些世界遗产、国宝级景点,超负荷的接待与经营无疑会加速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损害了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黄金周”的闸涌式旅游,不仅价格高昂,导致旅游质量下降,还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如按照“黄金周”的需求量建设交通、住宿等旅游供给设施,势必造成常年性的过剩,形成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黄金周”的集中需求形成景区拥堵、客房爆满、车船拥塞,造比企业的破坏性运营。这种两难境地使旅游企业长期陷入低利甚至亏损运行窘境,损害了旅游企业可持续的经营基础。

  《中国国内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7)》的数据说,2016年全国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国庆、中秩等七个节假日共接待游客达14亿人次,约占全国国内旅游市场的32%;旅游收入达到15757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年旅游收入的40%左右。对一个13.8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这不是一种正常、健康、可持续的现象,也不是中国旅游业应走的高效益、低耗损、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破与立

  笔者一直认为:“黄金周式的旅游休假对过去中国城镇居民没有较为集中的长假期进行假日旅游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从长远来看,它是一种过渡形式,是中国国民度假旅游的一种初级形式”。

  旅游休闲规模的季节性波动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造成这种现象一是气候季节等自然因素,这是难以改变的;二是历史与人文因素,如中国的春节、西方国家的圣诞节,这是必须尊重的。但是通过行政指令用挪用惯常休假日调休来制造人为的旅游高峰,特别是13多亿的人口大国,好比把千军万马赶上一条羊肠小道,是一种极不正带的现象。

  18年前采取这一措施是可以理解的。今天,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已成为治国理念,不再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化超过人口半数,第三产业比重超过了第二产业务,经济实力上了一个台阶,现在发展休闲旅游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回笼货币”,而是为了提高国民的人文素质、生活品质和体质,而且国家有实力更多地关注民众休闲旅游。“黄金周”式的休假方式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在国民经济总盘子的作用逐步下降。国民休闲制度、方式与休闲质量越来越成为国家综合实力与国民生态质量的重要标志。

  18年来,城镇建设、基础和休闲旅游服务设施越来越向中西部延伸,可选择的休闲旅游目的地越来越多。国民旅游走过了起步价段,约有一半左右的企事业员工享受了程度不同的带薪休假,休闲旅游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不同群体要求自主安排休闲旅游生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由于基本实行带薪休假制还有一个推广的过程,目前的“黄金周”、小长假与带薪休假有一个并行推进的过程,逐步扩大带薪休假制的实施面,同时逐步减弱“黄金周”的集中度,分步取消挪假式的拼假安排,改变目前每年国务院发通知具体安排7个节日的调休方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休假日期一年一变的状态。从国情民俗考虑,除了保留春节“黄金周”以外,其他节日都应该保持它的本来休假日。

  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由国家进行国民休假制度的顶层设计, 找准完善国民休假制度的方向。

  国民休假制度必须兼顾国民私权与社会公益两个方面。从国民角度,保障法定休假权益与自主休闲权利;从社会角度,错开国民休假日期,保障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与全社会的有序、连续运行,两者相向而行是国际文明社会的共同。周末双休制、全国法定节日与带薪休假制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国民休假制度,也是唯一的制度性选择。世界旅游组织(UNWTO)多次呼吁各国政府采取措施,“建立和改善年度带薪休假制度和错开休假日期”。

  三、内与外

  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的国民休假制度都由4个方面组成:

  平日休闲:1日之内8小时工作等社会性时间与睡眠吃饭家务等生物本能时间以外的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

  周末休闲;1周5天工作、周六周日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

  带薪年假:职工每年一定时间的可自由支配的带薪假期。

  法定节日:国家、民族或社会性的纪念日的放假。

  这4种节假日的组合符合人的生理与心理需求、适应正常健康的生活节奏,同时也符合公共社会的共同需要。

  目前我国已形成国民休假制度的基本框架: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5天工作制、企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和法定节日。在这4方面,8小时工作制、每周5天工作制在少数地区一些单位没有落实。全国性的法定节日己达到11天,与世界多数国家相近。带薪年休假是个短板,一是天数偏少,工作20年上才有15天,与世界其他国家差距较大;二是普及面较小,只有一半左右的员工不同程度享受这一权利。现在用挪假的方式提供一年2个长假、5个短假是个权宜之计、而长远之策。

  四、鼓与呼

  推广带薪年休假,应把带薪年休假列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之内,制定《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气候、人文(民族与宗教)、行业、企事业与工种的特点,尤其是对不同行业、工种的合同工、临时工、计时工和弹性工作企业研究具体的带薪休假办法,对1.5亿多的农民工与流动就业人员,针对他们的实际状况制订可行的探亲休假实施办法,在时空上疏散与分流他们的探亲访友与其他职工的休闲度假人潮。

  建立中国特点、国际接轨的休假制度是实现全面小康的一部分,也是一个渐进的、与城镇化同步的积累过程。目前可以着手做的还有:

  法定节日:坚持法定节日国家的、民族的、人文与社会的内涵,不要被狂热的的商业营销边缘化、庸俗化,回归其人文精神。

  节日安排: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如与周六、周日相连,或与周六、周日相重叠补休1天,自动形成3天连休。不再挪假方法凑成3天小长假,以此形成制度,不用年年整整。如企事业单位愿意挪假,由他们自定。五一节可调整为每年5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与前2天双休日相连接,形成3天小长假。全年形成1月元旦、2月春节与元宵、4月清明、5月五一、6月端午、8月七夕、9月中秋、10月国庆与重阳等长中短连休假,基本覆盖全年,便于民众自主选择合适的休闲、旅游与探亲方式。

  学校寒暑假:我国幅员辽阔、气温差异巨大,为了方便家长与子女一起休闲、缓解寒暑假出游高潮,可借鉴法国、德国等国家各地区学校错开放假的做法,根据我国南、中、北部地区气候差异的情况,全国大中小学错开开学时间,不在同一时段统一放寒暑假与春游秋游,并与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相结合,错开家庭亲子旅游休闲的时间。

  倡导全民休闲:以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在北京举行为契机,以“休闲提升生活品质”为主题,倡导“全域、全季、全民休闲”,逐步推进休闲在空间、时间、主体方面全覆盖,为普及国民旅游奠定基础。“全域、全季、全民休闲”是普遍大趋势,能够实现;“全域旅游、全季旅游”是少数地方可以做到、多数地方做不到的。各级政府应该像抓住房、交通、旅游一样抓休闲,完善城镇、社区的居民休闲设施,提升休闲品质,让休闲走进千家万户。

  总之,“周五工作上学+周末2天休息+节日休假+带薪休假”,达到一年约1/3时间的休假时间并以本地休闲为主,既符合人的生理与心理活动节律、增进身心健康,又适应社会生活的持续、稳定、有节奏进行,并与世界接轨。这种世界各国都在实行的共同的休假模式,应该是我国完善国民休假制度的方向。

(作者:王兴斌  编辑:ll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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