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旅发人〔2018〕179号
福州、三明、宁德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我省旅游人才队伍素质,根据《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千名导游在职提升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旅发人〔2018〕100号)安排,我委定于9月上旬在三明市泰宁县举办2018年第五期全省千名导游培训班,并委托全国海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依托机构-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9月4日至9月8日(4日下午14:30-21:00报到,8日中午12点前返程)
二、培训地点
泰宁县金湖宾馆(泰宁县环城路77号)
三、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对象以三明市辖区内导游为主,辐射福州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地在职持证导游和泰宁景区讲解员,共计150人。其中福州市15人、三明市90人、宁德市15人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10人;泰宁景区讲解员20名。
四、培训内容
根据导游服务提升工程总体要求,拟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围绕福建遗产、重点景区、文化、旅游安全与文明旅游、导游服务礼仪与规范、导游技能与导游词创作等内容开设专题讲座,并安排分组研讨和经验分享等活动。
五、培训费用
1. 参培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旅发委负责。
2. 参培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负责。
六、其他事项
1. 请相关旅发委认真做好所在地区导游的组织报名和名单汇总工作,于8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收集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盖章后传真至我委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9313718@qq.com。
2.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如期参训的学员,务必履行请假手续。
3. 凡参加培训的导游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证明,并按18学时列入年度培训课时。
联系人:赵冬蒨 许展
联系电话:0591-83370069转815、0591-87535323
传真:0591-8767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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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