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泉州、南平、龙岩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我省旅游人才队伍素质,根据《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千名导游在职提升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旅发人〔2018〕100号)安排,我厅定于12月上旬在南平武夷山市举办2018年第七期全省千名导游在职提升教育培训班,并委托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基地、国家海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单位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4日至8日(4日14:30-21:00报到,8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武夷山青竹山庄(地址:南平市武夷山市竹窠路1号,电话:0599-5253518)
三、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对象以南平地区为主,辐射漳州、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地在职持证导游及部分景区讲解员,共计150人,其中南平市115人(含武夷山市景区讲解员)、漳州、泉州和龙岩市各10人,平潭综合实验区5人。
四、培训内容
根据导游服务提升工程总体要求,拟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围绕文旅融合背景下的导游职业发展、福建非遗文化、导游危机处理、传统文化与素质培养、急救技能等主题开设专题讲座,并安排经验分享与分组研讨等活动。
五、培训费用
1. 参培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2. 参培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负责。
六、其他事项
1. 请相关旅发委认真做好所在地区导游的组织报名和名单汇总工作,于11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收集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盖章后扫描,将名单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09313718@qq.com。
2.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如期参训的学员,务必履行请假手续。
3. 培训实行签到制度,经培训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并按18学时列入年度培训课时,请假超过4个课时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联系人:赵冬蒨 许展
电 话:0591-83370069转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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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