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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前沿
创新金融支持手段助力文旅消费升级
时间:2019年09月09日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系列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举措,其中多次提到加大金融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支持的内容。《意见》结合了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最新趋势,在金融支持措施上更加全面和丰富,从支付、消费信贷、企业信贷、保险以及金融机构布局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支持措施,将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发展空间。

  一是创新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支付政策。《意见》提出,“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从早期的现金支付到刷卡支付,再到当前较为普遍的手机移动支付,支付方式越来越便捷。前一阶段推动的“刷卡无障碍”示范创建活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旅游领域刷卡消费发展。而随着移动支付更加普及,越来越多消费者更倾向于移动支付方式。当然,目前还有一些景区或消费场所只能采取现金支付,便利化程度不高,不能很好满足广大游客的支付需求,需要促进支付方式更加多元化。《意见》还提出“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以往针对入境游客的金融服务政策,强调的是“便利出入境人员货币兑换”。随着入境旅游的发展,入境旅游支付便利化成为影响入境游客决策的重要因素,因此,推动入境旅游移动支付更加便利化,将有助于提升目的地对入境旅游的吸引力。

  二是加强消费信贷产品开发。《意见》提出,“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以规范发展为前提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这释放了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信号。从需求层面来看,旅游者的消费理念在加快转变,旅游消费信贷正成为时尚,从过去的攒够了钱才去旅游已经向通过消费信贷去旅游的方式转变。从供给层面看,我国旅游消费信贷供给不断创新发展,既有银行机构开发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也有旅游电商平台开发的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满足游客消费信贷需求。《意见》提出消费信贷业务要以规范发展为前提,主要是为了通过规范消费信贷发展,避免金融风险,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是加强旅游企业的信贷服务。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意见》提出的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延续了以往的政策精神,此次再次提出释放了更多的积极信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企业信贷模式,进一步拓展针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贷服务,特别是对缺乏产权和抵押物的景区以及旅游企业,要提供更积极的融资支持。

  四是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保险服务。《意见》提出“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开发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从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保险服务来看,目前已有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人身意外保险、航班延误等保险产品,随着文化和旅游消费不断升级,消费者对保险的种类和品质需求越来越高。鼓励开发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有利于促进保险机构开发更多精细化、个性化、定制化的旅游保险服务,更好地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消费保险需求。

  五是合理布局文旅消费区域的金融机构。《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以往金融机构布局更多是从机构自身发展角度进行布局,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机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利于优化经营网点布局,既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线下金融服务需求,也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了新方向。

  六是加大金融优惠支持力度。《意见》提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以往一些地方旅游部门和银行机构联合发行了区域特色的旅游金融卡,为旅游者提供消费优惠支持。此次提出的措施延续了以往的政策精神,既鼓励更多特惠商户参与消费供给,更好地提供文化和旅游消费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刺激文化和旅游消费。

  总体上,《意见》对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发展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在文化和旅游消费实践中,还需要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手段,更好地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旅游研究院)

(作者:胡抚生  编辑:ll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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