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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相关各方利益 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
时间:2020年08月13日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平衡旅游合同相关方利益、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的积极举措。

  新冠肺炎疫情给旅游业带来了严重影响,跨区域出游长时间停摆使得先期签订的大量旅游合同不能履行,继而引发众多纠纷。目前,正值旅游合同纠纷激增急需处理的关键时期,《通知》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路径,为各地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指明了方向。

  《通知》的出台和落实能更好地平衡相关方利益。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当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当事人之间重新达成合意,即变更合同的可能性,而非简单的一刀切解除合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双方都受到了影响,找准相关方的平衡点就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只有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解决纠纷,才能从整体上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此,《通知》强调要平衡各方利益,兼顾旅游者权益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积极、正面引导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协商和解、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同时,《通知》还提出了具体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引导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变更或者转让旅游合同,慎重解除旅游合同,并明确了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旅游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通知》的出台和落实能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的权益。旅游合同纠纷往往呈现金额小、数量多、牵涉面广等特征,如果无法切实地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就会引发负面舆论和群体性事件。因此,《通知》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旅游法等法律,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相关政策,详细地阐述了涉疫情旅游合同解除以及后合同义务和费用分担等问题的处理办法。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延迟退费情况,还明确要求旅游经营者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退费的,应当及时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并出具退款期限书面承诺。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和联动机制,在依法的前提下争取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是针对旅游合同纠纷特点,探索旅游者权益保障最佳方案的有益尝试。通过沟通、投诉和解、调解等多元方式,及时定分止争,帮助旅游者更便捷、更低成本地维护自身权益,也为今后乃至疫情结束后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创新性的指引。

  《通知》的出台和落实能更好地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游业恢复、振兴和持续发展都要依靠旅游企业,只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住市场主体,留住从业人员,整个行业才有未来发展的源动力。这也切合了中央提出的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方针政策。由此,《通知》立足大局意识,从促进旅游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帮助旅游经营者共克时艰。一方面,要求文化和旅游部门指导旅游经营者通过沟通加速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简化流程、缩短时间;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有效提升处理投诉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争取达成和解。另一方面,也强调要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旅游者客观认识疫情对旅游业的深远影响,正确理解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合同纠纷中的法律责任边界,做到理性维权。

  总之,《通知》的出台及时回应了当前旅游合同纠纷相关方的诉求,为旅游者权益保护和旅游经营者扩大复工复产提供了法律政策指引,是促进旅游业全面恢复、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各地各部门应当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把握《通知》核心精神,将《通知》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作者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旅游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作者:胡斌  编辑:ll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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