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负责修缮新办公场所项目的中标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缮新办公场所
二、项目地址:福州市东水路55号
三、项目面积:150平方
四、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万伍仟元(?45000.00)以内,项目所发生的装修材料、人工、交通、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五、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
1.改造强、弱电
2.安装铝合金窗户
3.隔墙及墙面油漆
4.修理门锁
5.安装电灯
6.机房改造
7.卫生间改造
8.其他事项
六、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投标方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方,按要求向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投标方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七、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一)经评审将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认中标候选人。
(二)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或比选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认。
八、投标方资质要求
(一)报价方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二)投标方应当具备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方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方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方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2.提供1份报价表(格式自拟),并单独密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投标方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的编制
投标方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密封)。请投标方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十、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投标方务必于2020年9月 16 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68号)
联系人: 杨勇芳
联系电话:0591-83370069
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