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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上保险” 财产和人身安全有保障
时间:2021年09月10日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合签署向广东省革命文物捐赠保险协议书。本次活动共向全省135处省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捐赠3年公众责任险和财产综合保险,共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9.5亿元,将有效解决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文物保护单位局部受损,因开放问题导致游客意外伤害等问题。

  早在2010年,原文化部、原中国保监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探索文化产业发展各项保险业务。2012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配合苏州市古建筑保护工作,开发了首款古建筑综合保险产品,并在苏州地区推广。广东此次捐赠活动是革命文物保险方面的重要探索实践。

  可以说,为革命文物“上保险”是建立健全革命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有效提高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护水平的有力举措。

  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为革命文物“上保险”,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以广东省为例,此次保险捐赠的公众责任险和财产综合保险,既考虑了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又涵盖游客在参观时发生各种意外造成的风险,无疑为重点革命文物和旅游活动提供了重要的财产和人身保险保障。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提出,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工作。将保险制度引入革命文物保护,一定程度可以缓解财政保障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能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促使文物保护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同时,公众责任险和财产综合保险还能为政府部门分担压力和化解风险。在革命文物和游客方面,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风险,虽然公共责任应由政府来承担,但有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提供支持,不仅开拓了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提高了调处效率。比如,为了做好服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已成立革命文物保险服务专项小组,若发生保单约定的保险责任事故,小组将安排专人主动开展查勘和损失核定等工作,对5万元以下赔款,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支付;超过5万元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支付。

  总之,为革命文物“上保险”,是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保护的创新举措。期待更多地方有更多革命文物和文保单位纳入保险体系。

(作者:付彪  编辑:ll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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