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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
档案转递流程
时间:2012年06月2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档案如何调入福建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
1、持本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
2、原管档单位将档案严密包封后,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至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3、经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审核,确认档案材料完整、齐全、真实后,编制档案号,录入进库;
4、到人才服务中心签署《人事代理协议》;
5、经审核档案材料不完整的暂不建档,持档案管理中心签发的《档案审核材料反馈单》到出档案单位补齐档案材料。
   档案材料需在《档案审核材料反馈单》签发之日起30日内补齐,逾期退回发档单位。

对转入福建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的审核,有哪些要求?
  1、毕业生档案须具备以下材料:高中学籍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生鉴定表;就业通知书。
  2、辞职、自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人员档案必须具备以下材料:原在职的全部档案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审批表;如该人员原先是干部身份,档案材料中必须有就业报到证、转正定级材料和辞职批复文件。
  3、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在(组通字[1996]14号)文件的精神对档案材料的十大类进行整理归类。
  4、档案必须由转入单位密封并加盖公章。
  5、如档案材料不全,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材料审核反馈单”。待转入单位将档案材料补齐后方能建立人事档案和档案寄存关系,并寄给回执。如果30天内未寄回所缺材料的,本中心将退回原收到的档案材料。
  6、经档案管理员审核,转入档案材料符合标准的,向转入单位开据接收回执。

档案调出福建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如何办理?
  1、代理人员持调档函(商调函)到人才服务中心前台;
  2、前台审核档案基本情况。如代理人员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还需由党员管理员审核组织关系;
  3、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档案的转递须通过机要交通或由调档单位派人事干部持介绍信及有效证件领取,不准交由本人自带。代理人员因特殊情况急需出档的,可选择通过福州市邮政局EMS快件邮寄档案,费用自理。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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