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行政处罚出现小过重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3月18日至22日,省文旅厅召集各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骨干,研讨修订《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此次修订包括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版权、广播电视7个领域共334项执法事项。参加修订的执法人员结合执法实际,逐项研讨裁量情形和处罚幅度的合法性、合理性,修改可能影响执法公平公正,或违反过罚相当原则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