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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可单独办理赴港澳台通行证件
时间:2014年05月19日信息来源:福建旅游之窗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记者15日从福建省公安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申办出入境证件,近日,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部署,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本省居民单独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这意味着福建居民单独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国家工作人员仍需经人事组管部门同意),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此前,福建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必须附加签注。这为短期内没有出行计划,无法确定行程安排的居民带来不便。

  福建省公安厅相关人士表示,提前单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在需要出行的时候能更便捷能快速地办理签注。既满足了部分申请人的实际需求,也为下一阶段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内地居民提供互联网等自助办理赴港澳台地区签注,为群众提供更大、更多地便利奠定了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拿到单独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后,等到需前往港澳台地区时,还应按规定办理相关事由的往来港澳签注和往来台湾签注,仅凭《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是无法前往港澳或台湾地区的。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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