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停止发放《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16日信息来源:国家旅游局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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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了加强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局于1990年颁布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企业岗位培训的试行规定》(旅人教发[1990]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开始组织实施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按照《规定》,组成国家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2006年正式更名为全国旅游行业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岗培委,为我局非常设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部署培训的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者发给《全国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具体由省(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组成的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多年来,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持续开展,对提高旅游企业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旅游业迅速发展,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在培训理念和管理方式上已不能较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一是缺乏培训监管和培训考核的有效手段,培训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与培训主体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三是与国务院关于政府机关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的精神不相适应。
鉴于上述原因,决定从2015年起全国岗培委不再对上述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核发《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