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城厢区旅游部门获悉,《城厢区“农家乐”试点扶持奖励办法》已出台,对该区旅游景区所在村(居)及“幸福家园”、“美丽乡村”试点村今年启动建设的“农家乐”试点经营示范户进行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美食餐饮,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该办法,达到经营服务要求的“农家乐”经营示范户将获得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区旅游部门将协助设计具有当地特色伴手礼外包装;授予城厢区旅游“农家乐”试点示范标识牌,标识牌由区旅游部门统一设计、制作、颁发。
该办法还对“农家乐”示范户的经营服务场所面积及配套设施作了明确要求:用于接待游客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有面积不少于50个餐位的餐厅,有雅间,桌椅、用具、餐具、酒具、茶具配套齐全;厨房布局流程合理,符合卫生要求,相关设备齐全、环境整洁;“农家乐”周边设有停车场等。该办法还对“农家乐”经营示范户周边环境及服务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