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2015年福建省旅游人才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旅游局
2015年3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闽委发〔2012〕9号)《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科教兴旅,人才强旅”的发展战略,围绕“清新福建”主题品牌以及“福建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构建”,为我省旅游业踏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快车道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现将2015年人才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构建福建旅游人才培养体系
1、开展全省旅游人才资源普查及旅游重点从业人员职业状况调查。根据国家旅游局部署,组织开展全省旅游人才资源普查及重点从业人员职业状况调查,为国家旅游局研制中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前期准备。
2、制定省旅游人才培养目标计划。依托旅游院校,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并制定福建旅游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分短期、中期和长期计划。
3、建立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拟于4月会同各高校研究制定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方案,依托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5个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扶持一批旅游院校的旅游专业,培养一批旅游行业培训机构,推动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4.建设旅游人才供需平台。拟于4月11日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举办第五届全省旅游行业人才专场招聘会,同时将组织旅游院校、旅游企业以及旅游行政职能部门举办旅游人才供需恳谈会。并依托
海峡旅游人才网开辟企业招聘平台、人才求职平台以及供需互动平台,建设旅游人才供需平台,同时把“互联网+”行动计划融入人才建设中,使清新福建的品牌内涵、外延进一步延伸。
二、继续抓好各级各类培训
(一)旅游管理人员专题培训
1、“清新福建大讲堂”。邀请境内外旅游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开设10讲专题讲座,授课对象以旅游行政干部为主,行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为辅,每讲预计350人参加,培训地点设在福建会堂。
2、全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题研修班。下半年办班,授课对象为各县市分管旅游领导、各设区市旅游局局长,参加人员约100人,授课地点设在清华大学或浙江大学。
3、全省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4月份举办,授课对象为全省旅游行政人员,参加人员约80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4、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相关标准学习培训。10月举办,培训对象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负责人,预计60人参加培训。
5、全省旅游质监执法培训班。年度拟举办两期,培训对象为质监执法员。第一期拟于4月份举办,人员约50人,培训地点为福州;第二期于10月份举办,参加人员约40人,培训地点为厦门。
6、政务信息化系统培训班。4月份举办,培训对象为省旅游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省各县市局有关人员,参加人员约50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7、智慧旅游培训班。10月份举办,主要对象为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省智慧旅游试点县(市、区)及个市县局有关人员,参加人员约50人。
8、全省旅游行业师资培训班。7月份举办,培训对象为全省涉及旅游院校老师及行业培训机构代表,参加人员约65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9、“5300项目”赴港培训班。11-12月份举办,主要对象为中高级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人员约25人,培训地点设在香港。
(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1、全省乡村旅游人才赴台培训班。进一步加强闽台乡村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全省乡村旅游人才赴台交流培训,学习借鉴台湾先进经验。培训地点台湾。
2、全省赴台旅游领队岗前培训班。9月份举办,参加对象为新申领和已取得赴台旅游领队资格人员,培训学员约300人。
3、全省温泉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8~9月份举办,培训对象为全省温泉旅游人才,参加人员约100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4、全省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一是依托
海峡旅游人才网,推行全省旅游人才远程教育培训试点。二是由各设区市旅游局及旅游企业自行组织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要求每月有培训,每季有重点,当年受培训人员达到全省旅游直接从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1)全省导游人员年审网络教育学习。培训时间为1 -3月,培训对象为全省持证导游人员。
(2)全省出境游领队人员年度网络学习。11月25日-12月31日举办,培训对象为已持证领队,参加人员约3000人。
(3)旅游从业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网络学习。7-12月举办,针对受训人群开设相关视频课程,培训对象旅游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及全省旅游行政干部及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评比检查人员培训
1、全省饭店星级检查员培训班。5-6月举办,参加对象为旅游院校专家学者,旅游行业管理人员,饭店管理人员,参加学员约300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2、全省A级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培训班。5月份举办,参加对象为2014年新评定景区、待评定景区、设区市旅游局相关人员,景区专家库成员,培训学员100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四)西部地区旅游管理人员培训
1、新疆昌吉州旅游系统管理人员来闽调研培训班。继续实施闽昌两地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拟于5月举办培训班,参加对象为昌吉州旅游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时间15天,参加人员约50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2、西藏林芝地区旅游系统管理人员培训班。根据援藏计划,拟于10月份举办林芝地区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班,我局组织专家学者前往授课,参加人员约100人,培训时间7天,培训地点设在林芝。
3.宁夏自治区旅游系统管理人员培训班。根据福建省旅游局于宁夏自治区旅游局战略合作协议,拟为宁夏旅游局举办培训班,参加对象为宁夏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加强导游队伍建设
围绕清新福建品牌和产业转型升级,2015年要加大导游人才培养力度,储备一批“名导进课堂”的优秀导游队伍。
1、 全省优秀导游文化旅游研修班。6月份举办,参加对象为全省各设区市旅游局推荐的优秀导游员、红色旅游景区导游员及讲解员,参加学员约100人,培训地点设在福州。
2、推进导游考试、培训机制改革。将“清新福建”主题品牌以及“福建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构建”融入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培训中,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制作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3D实景虚拟旅游或网上视频学习材料。在借鉴兄弟省市旅游局导游考试方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导游网上考试前期筹备工作。
3、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国家旅游局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导游职称制度、导游职级、服务职能与报酬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健全导游、领队进入和退出机制。
四、加强旅游理论研究与闽台教育合作
1、强化旅游课题研究。拟于3月份研究制定本年度旅游理论研究课题方案,4月下发课题研究征集公告,11月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及评审,12月优选一批课题研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汇编适用系列教材。组织业内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编写复核新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教学和培训系列教材,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和本省乡土文化。
3、推进两岸教育联盟合作
在2014年海峡旅游教育联盟工作成果基础上,积极探索海峡两岸旅游教育合作办学、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和科研攻关等合作项目,以项目带动研究,引领海峡两岸旅游人才教育与培训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五、加强福建自贸区台湾户籍导游或领队执业队伍的培训与管理(挂牌后实施)
1. 拟对允许持有台湾合法导游领队证的居民在福建自贸区执业的从业人员加强培训管理,制定关于实施方案与管理办法。
2.拟对台湾籍居民通过福建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的导游人员加强岗前培训及后续管理工作,制定关于实施方案与管理办法。
3.对福建自贸区台湾户籍导游或领队职业队伍的培训与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总结自贸区经验,推广全省。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公务员局,局机关各处室。
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