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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大陆旅客赴台须投保
时间:2015年07月27日信息来源:福建省旅游局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了解除陆客来台因疾病就医积欠医疗费用,以及个人游团客化等现象,台湾“观光局”修正公布“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旅游团质量注意事项”,今年10月1日开始,陆客团赴台旅游应投意外险最低保额200万元(新台币,下同)、突发疾病医疗险50万元。此外,“观光局”也规定,陆客团全团人数不得超过40人,并限制随团人数不得超过团员人数三分之一。

  “观光局”表示,此次修正规定旅行业在办理接待大陆民众来台观光团体业务时,应确保陆客已投保包含旅游伤害、突发疾病医疗及善后处理费用等相关保险。其中每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最低保险金额须为200万元,因意外事故所致身体受伤及突发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最低保险金额须为50万元。

  另为杜绝“个人旅游团客化”的现象,这次也增订有关观光团随团人数的限制,规范限制随团人数不得超过团员人数三分之一,且全团人数(含团员及随团旅游者)不得超过40人,以避免旅行业配合大陆组团社,将个人游旅客并入观光团,导致个人游随团旅客人数大于团体旅客,或比例上悬殊,影响旅游质量。

 

 

(作者:nul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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