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按照国家旅游局部分安全会议的指示,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的指导意见。更好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为帮助旅游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旅游业平稳有序的安全形势,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到实处,确保高产、稳产、效益运行的旅游安全良好局面。中心决定举办“旅游景点暨风景名胜区新安全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市、县旅游局、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旅行社、宾馆等安全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联系;各行业新《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工贸企业标准化实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实施要求。
2、旅游景点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难点解析;
3、旅游景点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管理基础、应急预案编制、评审;
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解读;
5、事故防范及现场协调,事故预测原理与方法,事故统计与决策支持。
6、旅游景点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15年09月23日-09月28日(23日报到) 青岛
第二期 2015年10月21日-10月26日(21日报到) 西藏
第三期 2015年10月28日-11月02日(28日报到) 厦门
(详细地点、乘车路线另行通知)
四、考试、证书
专家授课,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请学员自备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
五、相关费用及其它事项
1、培训费1800元∕人(不含资料费),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2、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
3、联系人:刘 鑫 15001101266;邮箱:
15001101266@126.com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