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四方面”保障旅游市场秩序规范
时间:2016年03月23日信息来源:龙岩旅游培训中心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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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强化旅游监管,努力把旅游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切实为实现我市旅游产业转型提供有力的保障。龙岩市旅游质监所多措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全力保障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健康有序。
一、畅通旅游投诉受理渠道。旅游投诉方面以传统书面和电话为抓手,结合全国“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和“龙岩市旅游投诉系统”,畅通投诉渠道,学习“南平经验”,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和质量,形成快速有效的投诉统一受理和协调处理旅游投诉案件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抽调各县(市、区)旅游质监骨干开展旅游市场交叉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督查重点是旅行社门市部、旅游合同签订等,通过常规监管、重点监管、集中监管等方式,开展导游、团队专项检查。以治理“非法经营旅行社和导游业务”、“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挂靠承包”及“非法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净化旅游市场。
三、强化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旅游法》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规范旅游投诉流程和行政执法程序,改善执法装备,全力推进质监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高质监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实行企业经理约谈制度。针对投诉较多或出现违规行为建议整改却未及时改进的旅游企业实行总经理约谈制度。约谈中做到“三说透”,即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力争使全市旅游企业做到无投诉、少投诉和不违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