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拔工程”关键之年。为确保2017年厦门会晤、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道路安全形势平稳、通畅秩序优秀,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步旅游行车安全,根据省市“三年提拔工程”实施方案和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安排要求,市旅发委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旅游行业现实,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狠抓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拔工程”。
一、强化旅游客车安全管理
1.要求旅行社落实专人专管制度,详细负责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把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放在划一紧张的位置,扎踏实实抓好安全工作。
2.要求旅行社向取得旅游客运经营允许的运输企业租用旅游客运汽车,签订旅游运输合同,明确运行计划,约定运输路线、运输价格、车辆和船舶的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3.要求旅行社租用的旅游车辆具有营运天资、司机具有驾驶天资;同时,要求旅行社和A级景区按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停用或租赁大型双层客车从事旅游客运。
4.要求旅行社按相干规定为游客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提示游客购买人身不测保险,并落实导游专座工作。
二、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积极落实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方位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运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进程。
2.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建立文明交通自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增强自愿者队伍建设,规范自愿运动管理,不定期组织自愿者宣传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