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思明区旅游局紧紧围绕“服务、和谐、监管”工作目标,增强旅游市场检查督导工作,依法规范旅游行业举动,努力打造“阳光旅游”。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厦门市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区本级职责范围内增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旅行社进行行业监管。截至5月尾,市区联合旅行社专项检查5次,在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中发现旅行社违法违规举动9起,并及时移交市旅游质监所和相干部门处理。
二是增强旅行社分支机构监督检查。严酷检查辖区内新成立分支机构的业务场所、业务设施、增存质量保证金和旅游经营范围是否吻合标准,帮助分支机构建立同一的招徕、咨询服务规范,推进分支机构旅游诚信建设。截至5月尾,检查新增旅行社分支机构32家,拆除不规范标牌6块、纠正涉嫌“不合理低价游”2起、收缴低价团宣传单500份、发出责令整改关照书两份。
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建立思明区旅游行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遴派执法检查人员”的“两随机”抽查机制,制订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体例等,并通过思政和省网平台向社会宣布,接受社会监督;借助思明旅游监管抽查软件,录入15名旅游执法人员和232个旅行社分支机构,每月实施随机抽取并实施检查,并建立相干检查工作台账,落实每月信息上报和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