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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中国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福建试点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议在京召开
时间:2019年04月08日信息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2019年3月22日,国家文物局鼓励社会力量参加文物安全“中国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福建试点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国家文物局督查司执法指导处副处长郑丽娜主持,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林文珍、福建省文物考古博物馆学会理事长郑国珍在会上就“中国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福建省试点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发言。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有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四处副处长叶慰、故宫博物院保卫处处长冯刚林、国家博物馆副研究员张伟明、江苏省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邱玮华、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王霁霞等。出席论证会的领导有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建华、中国文物报社主任张伟等,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主任林峰文博研究馆员和高文娟助理馆员也参加了会议。

  2019年,国家文物局在陕西、福建两省率先开展“中国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试点工作,福建省因文物种类繁多,品种齐全,涉台文物、海丝文物等富有特色被列入试点省。林文珍副局长在汇报中指出,福建省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开展福建省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十分必要。试点工作主要结合福建文物特色,依托7种不同类型文物,成立8支文物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并就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目前开展情况、需要探索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与会的专家组听取方案并现场研讨,一致认为,试点方案比较全面,贴近福建文物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增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物安全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文物局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福建省文物分布的特点,突出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的特色,进一步明确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强化志愿者公益性质,明确志愿者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资格审查,明确志愿行动的定位和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探索形成可供推广、可复制的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三是要细化志愿者具体活动内容,完善对志愿者培训、考核等方面,防范志愿者服务法律风险,为志愿者有效参与文物保护活动提供更好的保障。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中国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福建试点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议在京召开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建华发言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中国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福建试点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议在京召开
国家文物局督查司执法指导处副处长郑丽娜主持会议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中国文物安全志愿者行动”福建试点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议在京召开
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林文珍作汇报发言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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