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是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集中期,也是延平区广大市民外出旅游的黄金期。为此,9月份以来,延平区把牢“三道关口”,狠抓“零负团”治理整顿,降低游客投诉率,树立旅行社新形象。
一是把牢“广告关”。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旅游广告备案预审制度,作为旅游执法依据。同时发挥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作用,不定期组织区文旅、市场监管、税务、消委会等职能部门,联合整治延平区个别旅行社有关港澳台、新马泰、北京、云南等地旅游的“低价团”宣传广告,要求旅行社必须将“低价团”所报的“最低消费项目”纳入旅游广告报价,否则发现一起将予以罚款5000-10000元的严厉处罚,从源头上杜绝广告误导游客引发的投诉和消费纠纷。
二是把牢“说明关”。针对延平区目前有部分“零负团”向公司企业(如保险公司、私企)奖励员工出游的“旅游消费团”发展的新情况,要求组织这些团队的旅行社必须做好组团旅游合同签订说明,并及时举办发团前的游客发团说明会,讲清这类旅游团和纯观光旅游等团的行程区别,把说明事项和发团会议记录纳入团队档案归档,随时应对有可能出现的游客投诉,迎接旅游市场的检查和抽查。
三是把牢“引导关”。充分利用闽北互动论坛、12315投诉平台、美丽延平微信公众号、3.15消费宣传平台等媒体,向广大游客做好“零负团”的危害性宣传,引导游客建立“一分价钱一分货”的正确旅游消费理念。建立延平区旅游消费服务评价体系,吸收社区干部、区政协委员 、人大代表作为旅游消费评价体系的社会监督员,随时监督、举报延平区旅行社组织“零负团”的违规行为,用社会道德准则和舆论监督约束和规范旅行社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从而优化旅游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