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
为加快构建福建文旅人才体系,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的文旅人才队伍,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定于12月中 旬在泉州举办2019年第四期全省千名导游在职提升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11日-15日(11日下午报到,15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维也纳酒店-泉州西湖店(泉州市丰泽区北清东路128号)
三、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对象为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在职持证导游及景区讲解员,共计150人。厦门市20人、漳州市25人、泉州市70人、莆田市25人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10人。
2018年度已参加过省文旅厅举办同类培训班学习的,本次培训不在选派。
四、培训内容
拟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福州古厝》序和文化遗产保护”“全域旅游背景下导游职业工匠精神修炼”“导游员讲解水平提升技巧”“互联网时代导游带团技巧”“守初心增四力、做优秀导游”等主题开设专题讲座,并安排有经验分享与分组讨论等活动。
五、培训费用
参培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我厅负责、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负责。
六、其他事项
1.请相关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认真做好所在地区导游的组织报名和名单汇总工作,学员须由相关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相关业务科室推荐,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单独报名,于12月5日下午18:00前将收集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盖章后传真至厅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6188424@qq.com。
2.请参加培训学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如期参训的学员,务必履行请假手续。
3.培训实行签到制度,经培训合格,颁发培训证明,并按24学时列入年度培训课时。请假超过4个课时不予颁发培训证明。
联系人:许展 朱荔凡
联系电话:18050308870、0591-83710958
传真:8762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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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