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漳州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展示漳州旅游独特魅力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漳州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旅游形象标识和旅游宣传口号。
此次征集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作品征集,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30日,围绕征集活动主题,将策划一系列的配合活动,以活动带宣传,吸引公众参与。第二阶段:作品评选,时间为7月1日至31日,邀请相关专家、旅游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第三阶段:揭晓结果,时间为8月20日,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要求应征作品能够充分反映漳州市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围绕漳州旅游定位进行诠释。旅游形象标识要主题突出,形象鲜明,能够体现漳州市旅游和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广泛的适用性,能生动体现漳州市旅游形象。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要主题鲜明、文字简练、寓意贴切、富有美感、朗朗上口、方便传播。口号使用中文,字幅不超过12个汉字,最好有中英文对照。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将各获得现金奖励。
本次活动应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标志、口号及创意说明等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1920031756@qq.com,主题注明:旅游标志口号应征稿。或通过信件方式将标志、口号及创意说明等应征作品寄送至漳州市旅游局(邮寄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10号楼漳州市旅游局 旅游标志口号征集工作办公室 收),作品以A4纸打印或绘图,信封注明:旅游标志口号应征稿。此外,应征者可同时参加旅游标志、旅游口号两项设计,也可参加其中一项,活动主办机构对旅游标志、口号分别设奖,每位应征者投稿作品最多不超过3份。并将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附件形式告知主办方,以便及时联系。
征集活动将评选入围旅游标志优秀奖作品10个、优胜作品1个(从优秀作品中产生),分别给予作者奖金人民币2000元、10000元以及荣誉证书奖励。选入围旅游口号优秀奖作品10个、优胜作品1个(从优秀作品中产生),分别给予作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5000元以及荣誉证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