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坚持人民至上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写入《建议》。这意味着“十五五”时期,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坚持人民至上这一重大原则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实践要求。
充分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的重大原则
人民至上的重大原则,深刻回答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这一关乎发展本质的根本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宗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党的领袖人民情怀的集中体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品格。坚持人民至上,深刻诠释、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视为最高价值取向的鲜明政治品格。这种鲜明的政治品格,深深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属性和历史自觉,并成为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强调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种鲜明的政治品格,决定了我们党必然超越任何特殊利益集团的局限,始终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始终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将“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鲜明写在旗帜上,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始终同人民在一起,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首先,它深刻回答了发展“为了谁”这一根本性问题,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指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新时代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其次,它深刻回答了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这一基本观点贯穿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坚持人民至上,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与激发人民首创精神有机统一,指明了人民群众不仅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也是共享发展成果、实现美好生活的价值主体,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认识。
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全部实践,深刻映照出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的赤子情怀与价值坚守。从陕西梁家河的知青岁月开始,到河北正定、福建、浙江、上海的二十六年地方工作,再到成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从脱贫攻坚战场上“一个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到抗疫斗争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铿锵誓言;从“厕所革命”这样的“民生小事”,到“健康中国”的宏大布局,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各个领域,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坚定的人民立场、深厚的人民情怀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为做好所有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
准确理解《建议》贯彻人民至上这一重大原则的主要任务
《建议》明确“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为主要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8月27日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时强调,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的新时代,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全会提出,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外部各种压力,在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要看到,我国就业工作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稳增长、稳就业的压力始终存在;人口发展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以及经济数字化转型等趋势对就业的影响逐步加深,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凸显;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提升就业质量已经成为劳动者的迫切愿望。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一是要始终坚持就业优先,二是要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三是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四是要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五是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大决策,确立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奋斗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教育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但是,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对教育有了新的更高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叠加共振,我国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领域面临着诸多挑战,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进而更好地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二是要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三是要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四是要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五是要深入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话语权。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建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不足。
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开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新局面。一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改革,增强社会保障可及性,将更多的人群纳入覆盖范围。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二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三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四要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会保障服务。
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卫生体系,健全遍及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之路。但是,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公共卫生体系有待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存在短板,人口服务体系支撑能力有待增强,慢性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
要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促公平、提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另一方面,要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此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的战略判断,将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本质要求之一,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我们党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了谋划和部署。
共同富裕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共同富裕既是目标也是过程,要将共同富裕的理念贯穿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不是无差别的平均富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牢牢把握坚持人民至上这一重大原则的要求
全会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党外人士座谈会时强调,要采取更多可感可及的具体举措,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养老、托幼等方面的需求。贯彻落实坚持人民至上这一重大原则,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在做大“蛋糕”中分好“蛋糕”,在分好“蛋糕”中更好做大“蛋糕”。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建设的鲜明主题。做大“蛋糕”,就是要围绕新发展格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社会财富总量。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民生需求蕴藏着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要进一步以改善民生为导向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投资增长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养老、托幼、教育等服务优质供给,促进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分好“蛋糕”是做大“蛋糕”的内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合理的制度安排不是“杀富济贫”,而是通过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发展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统一。分好“蛋糕”,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鼓励勤劳创新致富,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劳动是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创新是人民提高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关键是要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重点在为人民群众勤劳创新致富创造条件、提供环境,让人民成为经济发展的真正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亿万劳动群众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新、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要着眼增强核心功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使“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价值理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尽力而为,不可有半点懈怠。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来不得半点虚假,承诺了就要兑现,做就要做好。“尽力而为”体现的是共产党人的政治责任,彰显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要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能裹足不前、铢施两较、该花的钱也不花。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量力而行,决不能好高骛远,开空头支票,否则就会失信于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个螺旋上升的历史进程,既需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必须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大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依然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不能脱离这个最大实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收入提高必须建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福利水平提高必须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政府不能什么都包,即使将来发展水平更高、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预期,防止吊高群众胃口。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强化普惠性民生建设,将惠及全民作为民生保障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要求。普惠性民生建设的核心在于机会公平和服务可及,关键是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差距,推进教育、医疗、养老、住房、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供给,特别是向农村地区、老少边穷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
夯实基础性民生建设,为人民群众打好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盘。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强化政府保基本责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好群众基本需求。
守牢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防范因病、因灾、因残、因老致贫返贫风险。坚守民生保障底线,不同于面向全体人民的普惠性民生建设,需要应保尽保,提高保障的精准性。要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坚持精准施策,实现兜底性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重点关注失业人员、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口、低保边缘人口等群体,建立复合式的安全网,提供经济支持、物质支持以保障基本生活,同时提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保障。
既重视客观指标,也重视主观感受,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发展成效。客观指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硬支撑”,是制定政策、优化治理的重要依据。科学的指标体系有助于全面把握发展状况,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动态优化政策设计。但是,只有客观指标还远远不够,要防止片面“以GDP论英雄”、防止单纯以财政支出来衡量民生改善。要把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作为重要标尺,这是对政策执行效果的直观体验,是政策可持续性的关键检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人民群众在得到物质生活满足后,要实现的一种精神生活状态。要通过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在就业、教育、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社会治安、环境改善等方面真正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众、边缘群体、新市民等的生活保障,努力在实际感受层面提升民生政策的温度、精度、厚度。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