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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旅游局组织旅游行业学习我国首部旅游法
时间:2013年05月09日信息来源:福建旅游之窗点击: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沙县旅游局在局会议室召开我国首部《旅游法》学习动员会,局全体干部及各旅游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全体干部职工及企业代表认真学习了《旅游法》。裴秀萍局长对《旅游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全县旅游行业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裴秀萍局长指出,《旅游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是中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国家首次以法律形式来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行为,体现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日益凸显的重要性。因此,全县旅游行业要高度重视《旅游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刻领会《旅游法》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征。

  她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熟悉《旅游法》中的条款,抓住旅游法出台后至实施前的时间段,对旅游法进行认真学习,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要进行系统学习,对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内容要吃准、吃透,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责任感,切实解决不懂法、不会执法的问题。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也要迅速组织员工起学习贯彻《旅游法》,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全面推进旅游行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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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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