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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掀宣贯旅游法热潮
时间:2013年06月03日信息来源:福建旅游之窗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连日来,福建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学习和贯彻《旅游法》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开展分层次培训,同时推出相应举措,积极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推23条宣贯举措

  为推进《旅游法》的宣传贯彻,福建省旅游局日前从学习贯彻、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三个方面推出23项务实举措,乘宣传贯彻《旅游法》东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体系,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旅游法。福建将在全省旅游系统深入开展旅游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展旅游法培训,邀请旅游法起草组成员和相关负责人、国家旅游局有关领导及专家学者来闽授课,组织市、县、区领导、各级旅游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旅游业界人士参加培训;结合旅游执法业务需要,分期分批开展全省旅游执法专项培训。目前,首期培训班已经正式开班。

  据了解,福建还将在省内电视、平面、网络、广播、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旅游法,在省内主要平面媒体上刊载《旅游法》解读和宣传内容;制作旅游法宣传公益广告,在省内电视台、广播电台滚动播放。借助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旅游法宣传,举办有奖问答活动。

  与此同时,福建还将积极推进《福建省旅游条例》修订和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争取尽快颁布实施;积极配合国家旅游局完成《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旅游局以往制订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旅游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精神,对照具体规定,修改与上位法冲突的内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对照《旅游法》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具体规定,清理该局行政职权,修订职权目录;细化《旅游法》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处罚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二是依法治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形成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完善部门间的投诉处理转办机制;建立旅游安全综合管理和救助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开展旅行社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查旅行社经营范围、旅行社业务广告、旅行社门市部经营活动、旅游合同履行以及导游、领队的管理服务情况,依法对违法经营者实施吊销许可、停业整顿等处罚。

  全面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推进旅游协会改革,实行行业自律;倡导文明旅游,引导旅游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依法兴旅,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福建将结合“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做好旅游规划与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自然与人文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衔接;继续实施“六大旅游工程”,培育一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温泉旅游、自驾车旅游等旅游消费新热点;实施打造“山海画廊·人间福地”2013年行动计划,加快旅游小城镇建设,提升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

  同时,深入贯彻《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制定鼓励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的政策措施;制定景区开放、门票价格监管、流量控制等具体措施,落实旅游景区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编制《福建省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引导各地提升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建设各级旅游集散中心,完善全省旅游交通指示标识;认真落实对台旅游优惠政策,全面深化两岸四地旅游交流和产业合作。

  各地积极宣贯《旅游法》

  福建各地旅游部门也积极响应,也采取多样举措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

  厦门: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旅游法》与厦门旅游综合改革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围绕中心学。紧紧围绕加快推进“跨岛发展、全城5A”的战略部署,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以人为本学。认真贯彻“把游客服务好”的重要嘱托,进一步提升“游客知友”服务品牌影响力。

  福州:推动落实相关法规配套的制定,并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漳州: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把《旅游法》学透;把《旅游法》用活,大力推动从发展旅游事业向开拓旅游产业、从单一部门推动向部门综合联动、从社会发展配角向战略产业主角“三个转变”。

  泉州:以贯彻《旅游法》为契机,抓规划,将旅游业发展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区域发展纲要;抓项目,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推进旅游六大工程项目,像抓工业招商一样抓旅游招商,引进一批大 项目、好项目。抓营销,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整体策划、统一包装、组合营销。特别要做好清源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介,抓紧筹备2013年泉州茶文化旅游节。

  南平:积极创新《旅游法》宣传教育方式。与电信、移动和联通等通信部门合作,通过群发300多万条手机短信进行宣传;开设武夷大讲坛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开设“武夷大讲坛”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南平市旅游业前景展望》讲座;举办《旅游法》知识竞赛,开展有奖知识答题活动等。

  三明:通过“三个一”的系列活动开展宣传《旅游法》,即:举办一次《旅游法》专题培训;每人撰写一篇学习旅游法体会;举办一次大型广场《旅游法》宣传活动;把旅游法的核心思想真正融入到全市旅游的健康运营中,推动三明旅游又好又快发展。

  宁德:以《旅游法》的宣贯为动力,着力培育屏南县等旅游品牌县,打造“宁德精品旅游线路”,建设一批高星级酒店,开展“宁德旅游宣传营销”系列活动,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链“六要素”,积极发展旅游智能信息技术,打造全国著名的山海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龙岩:加强高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学习。尤其要对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切实解决不懂法、不会执法的问题,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确保龙岩旅游服务无投诉、安全无事故、人员无伤亡、游客无滞留,交通秩序平稳、景区秩序平稳、游客情绪平稳的“四无三平稳”。

  莆田:迅速开展宣传培训,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完善公共服务,自觉把贯彻《旅游法》的工作抓实抓好。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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