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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出台
时间:2013年08月30日信息来源:福建旅游之窗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福建省争取今年底前出台《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强景区管理工作。目前,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已完成审查,并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准备报省政府审定后报省人大,争取年底前由省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计划于9月至10月对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综合检查,对风景资源名胜保护和管理不到位的景区提出黄牌警告,对长期失管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给予取消风景名胜区称号的处分。

  同时,福建还将推进风景名胜区数字化试点工作,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加快规划编制,完成武夷山、清源山、太姥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推进灵通山、湄洲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七仙洞—淘金山、瑞云山、前亭—古雷海湾、三平、姬岩等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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