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福州乡村旅游品牌建设捷报频传。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评定委员会近日正式发文公布了福建省第三批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名单,福州市共有6家景区榜上有名。其中福州市晋安区同乐园景区、闽清县大明谷温泉度假村被评为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晋安区飞云峡景区、卧龙谷景区、闽侯县福州军博园、罗源县福湖畲族民俗文化村被评为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此外,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旅游局联合公布第七批省“水乡渔村”名单,我市永泰县富泉芭蕉水乡渔村、连江县赶海一号水乡渔村、罗源溪坂水乡渔村等3家景区入选,并获颁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旅游局联合署名、统一制作的“水乡渔村”牌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和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市乡村旅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和交通优势,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旅游产业。其中闽侯、永泰、长乐、福清、连江等县(市)已经具备良好的乡村旅游基础条件,培育了一批特色乡村旅游景点,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家,星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19家,“水乡渔村”18家。今年,我市将继续鼓励各县市争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我市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参与性强的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力争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特色鲜明、效益可观、生态良好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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