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旅游团队经由嵩鼓码头进出鼓浪屿,提升海沧旅游人气、带动海沧旅游消费,促进嵩鼓旅游圈的形成,日前,海沧区正式出台《海沧区鼓励旅游团队经嵩鼓码头进出鼓浪屿奖励办法》,从2014年1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组织10人及以上游客的旅游团队经由嵩鼓码头进出鼓浪屿并在海沧区内实际产生消费(包括住宿、用餐或组织赴景区点游玩等)的旅行社,按实际运输人次以每人次1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以提升嵩鼓航线利用率,促进海沧旅游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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